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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的一項重大決策失誤被暴光,面對媒體,平時最喜歡拋頭露面的頭號二號都不見了,只出來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副職,副職稱,此失誤乃是“交學費”。
相信每一個中國大陸的中國人,對這句富有中國特色的“交學費”都很熟悉,決策者把事情辦砸了,國家和人民蒙受到巨大損失,責任人卻不需要切腹自殺,以死謝罪,也不需要引疚辭職,對黨和人民做個交代,甚至連一句“對不起”都不需要說,只需一句不痛不癢的“交學費”就萬事大吉了,官照當,錯了!應該是官照升!因此,我們的決策者在進行事關民國生計的重大決策時,不是進行可行性科學論證,而是領導拍板,甚至趁機撈一把。人民群眾則為此付出了巨大的學費。這個掩飾錯誤和推卸責任的“學費”說,究竟出于何人之手,一直到現在還在禍國殃民!經過江蘇作協(xié)的更夫先生考證,很慚愧,始作蛹者居然是毛劉兩主席。1959年7月10日,江西廬山,毛主席面對‘大煉鋼鐵’失誤的指責,強調:“取得經驗總是要付一定學費的。”劉主席馬上緊跟:“大煉鋼鐵花了20多億,全民學了,值得?!泵飨芨吲d,立即補充,“全黨全民學了煉鋼鐵,算是出了學費?!保ɡ钿J《廬山會議實錄》第59頁)。
這,就是我們交的第一筆學費,20多億,只是直接費用.還沒算對環(huán)境對生態(tài)照成的無法挽回的破壞.
上行下效,此后我們便開始進了學校,開始源源不斷的交學費,一直交到現在,并且還要源源不斷的交學下去。
[color=#ff0000]雖然“交學費”是主席們發(fā)明的,劉主席只是附和毛主席,版權所有應該是毛主席,但毛主席是七分功勞三分失誤,“交學費”應該屬于三分失誤,既然是失誤,我們就應該改,大家認為呢?[/co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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