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eedchina 于 2017-5-3 15:48 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公布的《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飼料是指經工業(yè)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飼料添加劑,是指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小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yǎng)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因而,貓狗糧也被列為飼料的一類。 同時,該管理辦法又規(guī)定境外企業(yè)首次向中國出口飼料、飼料添加劑,應當向農業(yè)部申請進口登記,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未取得進口登記證的,不得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同時,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應當包裝,包裝應當符合中國有關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并附具符合規(guī)定的中文標簽。境外企業(yè)申請進口登記,應當委托中國境內代理機構辦理。 境外企業(yè)應當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銷售機構或者委托符合條件的中國境內代理機構銷售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境外企業(yè)不得直接在中國境內銷售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境外企業(yè)應當在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之日起6 個月內,在中國境內設立銷售機構或者委托銷售代理機構并報農業(yè)部備案。若銷售機構或者銷售代理機構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在1 個月內報農業(yè)部重新備案。 一、農業(yè)部預審 農業(yè)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請人遞交的《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申請表》及其相關材料,并進行預審。 申請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應當向農業(yè)部提交真實、完整、規(guī)范的申請資料(中英文對照,一式兩份)和樣品。申請資料包括: 辦事條件: 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中英文對照,除特殊規(guī)定外,原件和影印本各一份,其中英文原件須提供由生產廠家出具的正本)和產品樣品。 1. 《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申請表》 2. 生產國(地區(qū))批準在本國(地區(qū))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和在其他國家(地區(qū))的登記資料(須經公證和確認) 3. 生產廠家出具給代理人的委托登記授權書 4. 產品的原料組成、有效成分說明 5. 加工工藝流程圖和制造方法的說明 6. 品質標準、檢驗方法和三個生產批號的產品樣品及其檢測報告 7. 產品的適用范圍、添加量和注意事項的說明 8. 標簽、包裝規(guī)格、貯存注意事項及保質期的說明 9. 對于未獲得生產國(地區(qū))注冊登記或出口國(地區(qū))已批準生產和使用但中國尚未允許使用的產品,在登記時應經專家評審,還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一份,影本兩份): ?、偕a國(地區(qū))批準該產品或有效成分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的官方證明(影印本) ②產品概述 ?、郛a品有效成分化學結構的測試報告和動物、植物、微生物的分類鑒定報告 ?、苷f明書樣張 ?、莓a品穩(wěn)定性試驗報告 ?、蕻a品飼喂試驗報告及推廣應用情況報告 ?、弋a品安全性評價試驗報告 ?、嘀饕獏⒖嘉墨I資料 二、品質覆核檢驗 申請人將三個生產批號的產品樣品送交農業(yè)部指定的飼料品質檢測機構進行品質覆核檢驗。 三、飼喂試驗和安全性評價試驗 未獲得生產國(地區(qū))注冊登記的產品,申請人應將產品樣品送交農業(yè)部認可的機構進行飼喂試驗和安全性評價試驗;生產國(地區(qū))已批準生產和使用但中國尚未允許使用的產品,申請人應將產品樣品送交農業(yè)部認可的機構進行飼喂試驗,必要時進行安全性評價試驗。 四、專家評審 全國飼料評審委員會根據飼喂試驗和安全性評價試驗結果對上述兩類產品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五、 核發(fā)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 農業(yè)部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根據品質覆核核對總和專家評審結果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后辦理批件。覆核檢測合格的,農業(yè)部在10 個工作日內核發(fā)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并予以公告。 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有效期為5 年。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向中國出口飼料、飼料添加劑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6 個月前申請續(xù)展。 進口登記證有效期內,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場所遷址,或者產品品質標準、生產工藝、適用范圍等發(fā)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登記。申請續(xù)展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 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續(xù)展登記申請表 2. 進口登記證影印本 3. 委托書和境內代理機構資質證明 4. 生產地批準生產、使用的證明 5. 品質標準、檢測方法和檢驗報告 6. 生產地使用的標簽、商標和中文標簽式樣 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在進口登記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1. 產品的中文或外文商品名稱改變 2. 申請企業(yè)名稱改變 3. 生產廠家名稱改變 4. 生產地址名稱改變 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 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變更登記申請表 (二) 委托書和境內代理機構資質證明 (三) 進口登記證原件 (四) 變更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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