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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 牧羊公司內部好像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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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10-8-13 09:12: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看守所里股權轉讓的背后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 老愚
  民營企業(yè)的事務誰說了算?如果你答董事會就錯了,因為這是在中國揚州。
  中國民營企業(yè)江蘇牧羊集團是一家股份制企業(yè),共有五位大股東——徐有輝、徐斌、李敏悅、范天銘、許榮華。徐有輝在董事長這個位子上坐了許多年。2005年,董事會選舉李敏悅為董事長,范天銘連任總裁,倆人原是徐有輝的部下。按公司董事會的章程,董事長三年改選一次,但到了2008年,李敏悅不再召開每月例行的董事會。徐有輝、徐斌、許榮華三人多次要求召開董事會,均遭到拒絕。不僅如此,后來連工廠大門也對這三位大股東關上了。
  據7月25日的《現代快報》和8月11日的《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因為不滿于現任董事長和總裁的管理業(yè)績,三位大股東要求開董事會改選董事長和總裁。但蹊蹺的是,即使起訴到法院,依舊不能正常召開董事會。不僅如此,他們按照公司法要求行使董事職責的合理舉動,還為自己招來了無盡的災難。
  這一切的根由,都在聲稱“不能不管”的邗江區(qū)委書記程裕松身上。他“管”的邏輯是:現任董事長、總裁希望繼任,可能在董事會落選,區(qū)委不能不管;現任總裁范天銘最適宜擔任總裁一職,但有可能落選,區(qū)委不能不管;利用這次機會徹底解決“牧羊問題”,讓一兩個股東控股以免三年換屆導致企業(yè)經營不穩(wěn)定,區(qū)委不能不管。
  這種崇高的不可拂逆的使命,仿佛天賦神授。黨和政府各強力部門悉數開動,貫徹一把手的意志。他所謂的區(qū)委,就是自己意志的實施者。區(qū)紀委負責摁下黨員董事,保證不去開董事會的人才能得到應有的自由。擁有24﹑05%股份的徐有輝和15、74%股份的徐斌分別被談了十天和六天,談話方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續(xù),形同“雙規(guī)”。對非黨員許榮華,牧羊集團和區(qū)政府聯手整治起來更是得心應手。當許榮華向法院申請裁決開董事會后,牧羊集團隨即對他控制的兩家公司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索賠900萬,同時申請凍結其賬戶里的900萬元資金。第二天,邗江區(qū)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情節(jié)嚴重、涉嫌犯罪”為由,將該案交由公安局處理。緊接著,牧羊集團起訴許榮華,訴請以4859594元的最初出資額對價強制轉讓其持有的15、51%股權。八天后,許榮華被刑事拘留,羈押在揚州市看守所。隨后,該區(qū)檢察長帶領牧羊集團律師來到看守所,和許榮華談股權轉讓問題,最終在看守所里完成股權轉讓,價值一億五千萬的股權,被“自愿”以兩千三百多萬的價格出售。接下來,又將徐有輝“雙規(guī)”,一些官員充當說客,勸其以3700萬元的價格轉讓8%價值三億多元的股權。徐有輝知道如果答應轉讓,現任董事長們就擁有了對集團的絕對控股權,因而拒絕合作,在被雙規(guī)了三十七天后,他重獲自由。但從此就被踢出了牧羊集團——不再為他上養(yǎng)老保險,不再發(fā)工資。握有最大股權的創(chuàng)業(yè)元老,一下子陷入生活窘境,知情人稱他靠出賣住房為生。歷經這番變故,在揚州這塊創(chuàng)業(yè)的土地上,原本受人尊敬的三位企業(yè)家如驚弓之鳥,惶恐不安。他們總覺得有一天,鍘刀會落到自己脖子上。“下一步,他們還會對我采取什么措施?”徐有輝問記者。從看守所出來后,許榮華向揚州市仲裁委提出了“請求撤銷股權轉讓”的申請,十一個月過去,沒有任何音訊。許榮華這邊找到的專家江平先生等五人出具論證認為,這種轉讓顯然是被脅迫的,屬于非法交易,應不予認可;當地檢察、公安明顯違法。而牧羊集團找到的專家清華大學教授王保樹等人出具的論證書則認為,許榮華在拘留所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自由轉讓自己的股權,因此不存在脅迫一說。而許榮華還在苦苦等待裁決。事實上,牧羊集團已經完成了股權變更,他們用一個不可能有財力購買股份的陳家榮出面,把許榮華的股權轉到了現任董事長頭上。盡管還未控股,但他們已經獨立行使一切權利了,徐斌和徐有輝,盡管合法持有那么多的股權,卻不能踏進牧羊集團的大門,更不用說看報表分紅利了,他們是被剝奪了財產權的股東,他們變成了無權利的大股東。這樣的事情就發(fā)生在距江蘇省會南京一江之隔的揚州。以公權力逼迫希望通過召開董事會解決牧羊集團問題的三大股東就范,似乎是為了牧羊集團好,實則是為了保證自己利益的實現:一,現任總裁的妹妹是副區(qū)長,權力傳遞鏈條一目了然;二,牧羊集團上市在即,股權變現一夜暴富唾手可得,區(qū)委書記一干人馬如此賣力,里面難道沒有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的嫌疑?因而,他們不能坐視有投票權的董事們把自己信任的人拉下馬,而是要盡早消除影響交易完成的因素,將控股權牢牢掌握在自家人手里。這家民營企業(yè)的“當家人”,借助公權力完成了財富的掠奪。法律在他們手里只是兒戲,為了降伏許榮華,他們以國家權力插手商標侵權的民事糾紛,以誘捕手段逼迫其簽下股權出讓協(xié)議,而后馬上撤掉所有指控,解封賬戶。但當許榮華上訴到揚州市仲裁委,要求撤銷“被強迫”的股權轉讓后,新的威脅隨之而來。公權力只為掌握絕對權力的官員而用,一旦發(fā)現獵物,他們即刻釋放出全部的能量,令圍剿對象膽寒。事情演變到最后,無非就是股份制變成私企,最終完成對異己者財富的鯨吞。肩負監(jiān)管民營企業(yè)良性運轉責任的邗江區(qū)政府,實際上在助推這個最壞趨勢的完成。而有約束權力和能力的揚州市政府只是息事寧人般地出來勸架:“以和為貴,共謀發(fā)展。”一場公權力非法介入民營企業(yè)糾紛的丑聞,又將被沒有是非與對錯的維穩(wěn)策略稀釋殆盡了。公然踐踏公民的合法權利,剝奪其財產權,如此肆無忌憚的違法操作被媒體曝光后,弄權人直到現在竟然沒有受到任何處理,豈非咄咄怪事?報道稱,邗江區(qū)委書記和牧羊集團現任董事長及總裁一概拒絕記者的采訪。但種種跡象表明,撲滅不利其形象的活動卻相當有效:刊載牧羊集團事件調查的《現代快報》在揚州被收購一空,數家網站轉載該報道的鏈接也被迅速刪除。最能證明其能量的一個事實是,《中國經濟時報》名為《江蘇牧羊集團股權變動“非常道”內幕調查》的報道,上網不到數小時,就在自己的網站上活生生消失了,令轉載該報道的其他網站非常尷尬。說穿了,這家民營企業(yè)股東之間的糾葛,本來都屬內政,應該通過合法的博弈達成解決。即使他們選擇了分裂和內訌,導致了貌似“不好”的結果,那也是他們的事情。公權力沒有非讓人“好”的責任和權力。公權力在民營企業(yè)門前應該止步——如果他們沒有涉及犯罪的話。民營企業(yè)家決定自己企業(yè)的決策,只能是他們自己的事情,這是天經地義的。任何人也無權越俎代庖。不受約束的公權力非法所到之處,公民的人權財權輕易就會消失,因持有財富而導致人生的諸多不幸,這是不是一件悲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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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yè)就沒有做大的,看三國知中國事?。?!  發(fā)表于 2010-8-14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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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shun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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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fā)
發(fā)表于 2010-8-13 10:26:57 | 只看該作者
我的媽呀……錢夠吃飯就行啦,胃口太大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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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發(fā)表于 2010-8-13 10:29:0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陽光綠茶008 于 2010-8-13 10:36 編輯

呵呵,兇慘了,乍看都有點那個誰的味道?集團總裁范天銘的妹妹系邗江區(qū)人民政府副區(qū)長范梅青,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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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發(fā)表于 2010-8-13 14:06:17 | 只看該作者
呵呵,中國做企業(yè)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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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fā)表于 2010-8-13 15:37:26 | 只看該作者
好路子?。?!和政府機關的人攀上關系   什么企業(yè)都是囊中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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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fā)表于 2010-8-13 16:44:16 | 只看該作者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可以同奮斗但不能同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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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fā)表于 2010-8-13 17:52:11 | 只看該作者
痛惜,企業(yè)就遭殃了,員工遭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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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fā)表于 2010-8-13 18:57:47 | 只看該作者
早就看過了此消息,不知真假,論壇有不少牧羊的朋友,他們應該很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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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fā)表于 2011-4-27 09:48:35 | 只看該作者
華為是值得學習的     做大了也不與政府有過多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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