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明白,換人不是整治人,更不是拋棄人----就像善的東西是自起源自組織一樣,惡的東西----我把它看做并不存在實體的,所謂惡,只不過是善的欠缺,是善的還不夠----具體不展開論述了-----這種“欠缺”,在某種方面是“模擬”善進行“自組織”(其實還是善的自組織,是其他方面自組織了,這種方面的不平衡在復雜系累加原則下顯得更加欠缺)。一旦整治人和拋棄人的情緒浮上臺面,會對車間管理帶來毀滅性的隱患。其毀滅性大到即便把感染過絕望的產業(yè)工人調離車間來把原車間解散,人員依然會把這種被拋棄的絕望傳遞到新車間,即便沒有形成主流,也會由于“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情緒傳播,造成“新”車間各工段間配合凝滯。所以,換人不是整治人,更不是拋棄人,而是救車間,救人。
不明白這個道理就理解不了對產業(yè)工人的管理。
以上做法中,前兩種作法簡單,沒有奧妙可言,但是有效。不過,并不是任何時候都方便這么做的-----在大公司不同車間或子公司內做平調或提升或降職是很方便的,但是對于小公司和剛成立的公司就不容易了。這樣就只有進行第三種換人的方式。也就是實際上沒有人被換掉,卻實現了換人。這時需要注意的有這樣幾點:
1, 分開培訓。不同崗位培訓不交流----即便培訓內容一樣。
2, 讓工人“誤認為”是以技術培訓為主,大講消毒原理和無菌原理,在講原理的實施時,講出真正的重點----人員配合和崗位職責。(技術當然是基礎,不過一座大樓可不僅僅是基礎就可以叫“啥啥大廈”的。)
3, 總工可以不懂復雜和過程工程,但是,技術廠長,或分管技術副主任必須懂,下面技術員懂得過程工程的必須占到一半以上。這些崗位的人員一定要和其他員工分開培訓。
4, 在員工認識水平提高后,必須,哪怕實際上就是替罪羊,也要找到“眾望所歸”的責任人進行處罰,但人數一定要偏少,比員工構想要少得多----如果被處罰人不服,可以推遲處罰,直到被處罰者認識到為止,則重罰。當然,處罰方式多樣,要足夠嚴厲而不能一杠子砸死。
為什么強調換人呢?原因是,依據復雜系自起源自組織原則,引導車間走向新的方向。走向哪個方向?配合緊密。配合要緊密到什么地步?所有責任可追溯。
到了這個地步,就可以把二類染菌處理好,來吧問題當做一類染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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